2007年12月18日 星期二

買衫

今日翻開銀包, 發現了最近在 G2000 買衫的單據, 又令我回憶起從前。

身處大陸的你好少在香港, 我放工悶時閒逛, 有時會買衫給你替換, 那時候, 你的衣著以 Causal 為主, 因為長時間在國內工廠, 隨便一點也無關係。上至幾百蚊, 下至幾十蚊的衫, 只要係我揀的, 你也欣然接受。而我也享受和同事一齊去公司附近的 "特買場" 選購 "名牌減價貨" (因為真的抵過外邊買, 又有牌子, 令你有面子)

在生活細節爭拗期的時候, 有時見你的去街衫比較舊了, 幫你搜購新的去替換, 沒想到, 卻換來一句, D 衫太閃了, 我唔鍾意, 不如你唔好幫我買啦! (係我的品味差左, 抑或你的口味轉左呢), 要知道 "時裝" 也有其潮流的, 果期興閃的衫, 或多或少總會選上一兩件的。 (你知嗎? 那刻我的心好傷, 覺得為你做的好事, 被拒於外不突止, 還被人責怪, 如果我唔主動的買衫, 便無事發生了嗎? 有 D 自己攞黎賤的感覺, 既花了錢, 亦要受氣)

有 D 新衫, 我知你是喜歡的, 所以重覆又重覆的著, 卻使它更快變舊, 然後一天, 你埋怨的說:「D衫好皺呀!!」 (其實我知你在想什麼的, 你想我熨衫), 不過一來我並無熨衫的習慣, 二來我也多次向你講:「家中好凌亂呀!」 (但..............你有理會過我嗎?) 衫係你自己著的, 家卻是 "兩份"的, 試想想你的投訴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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